“他们(王建华四兄弟)知道我和她们(张凤兰和宋华芳)有联系,所以提防着我。”刘文君说,于光明在躲着她们,“生怕她们惹出事端,导致窝点被端”。 没有人知道于光明和王建华的具体住所,只是每当有超过两个新人加入“平台”时,他们才出现在“洗脑”的会场上。 记者卧底期间,王建华曾表示于光明是大连城建局的干部,但记者核实,大连城建局根本没这个人。 “经理们所有的行动都是临时通知,没有规律,”宋华芳说,自从上次被中央电视台曝光后,于光明等人就换了住所,“现在住在哪里,根本不知道”。 “李欢事件”后,“每次进来一个新成员,王家那几个弟兄就会在趁人不注意的时候翻人家带来的行李,还会检查新人的手机,”刘文君说,这是为了预防记者和公安的卧底。 10月23日上午,新京报记者卧底进入上述传销组织。在外出购买洗漱用品的近一个小时后发现,记者放在王建民家里的包裹被挪动位置,包里的衣服存在被翻动的痕迹。 升级换代的传销方式 2006年,在经历过传销陷阱后,李旭成了一名反传销人士。他自费建立了中国民间反传销协会,并担任会长。 过去十多年里,李旭的协会每天都能接到上百个求助电话,咨询如何预防和应对传销,他也被媒体称为“民间反传销第一人”。 李旭介绍,随着国家的不断打击,近几年来,南派传销将这套“纯资本运作”传销变种为“民间互助理财体系”(燕郊传销组织的一种模式)后,又在秦皇岛变为“分享经济”。李旭在对李欢父母进行反洗脑工作时了解到,“中绿”传销组织又把43500元的入门费用,降低到一单2900元和满单(15单)43500元的模式,从而形成了投资成本更低的新型变种传销。 在这个传销系统里,不限制人身自由、严格控制扰民,绝对不发展本地人,参与者又能自由消费。李旭表示,这些不同以往的传销手段,都能让传销者不断地拉来新人,而不被发现,也正因为这样的一个管理模式,王建民和其他人将这个定义为“透明的分享经济项目”。 很多受害者被洗脑后,一步步地变成“加害者”。 李旭说,在传销里面的小头目,都是曾经的受害者。他们有双重身份,既是受害者,又是加害者。在没有洗脑之前,他算是一个受害者。当他被洗脑以后,他也从一个受害者变成了一个加害者了。 “打击传销的法律门槛太高,处罚太轻,取证非常困难,传销组织屡打不绝”。李旭介绍,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对参与传销的人是以批评教育为主,顶多就是遣散。“遣散是解决不了问题的,他被洗脑了,执迷不悟,你打不散、赶不走。治标不治本。除非抓头目,摧网络,把头目抓了,自然底下就散了”。 (文中涉传销人士均为化名) (原标题:传销头目:编写公式洗脑操控资金盘) 责任编辑:小宇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