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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十九大精神 开创工商 市场监管工作新局面(4)

时间:2018-01-30 14:25来源:中国市场监督管理学会 作者:中国市场监督管理 点击: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全面做好2018年的各项工作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全面做好2018年的各项工作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明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纵深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推动市场监管改革创新,着力抓好“证照分离”改革、“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消费维权三项重点任务,持续优化市场准入环境、市场竞争环境和市场消费环境,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持久动力。

(一)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向深度广度扩展,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夯实基础

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完善改革举措,提升服务效能,拓展成果应用,进一步降低企业投资创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努力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1.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明年上半年,要加快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及时总结改革成效。下半年,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大幅减少行政审批,着力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规范“多证合一”改革,5月份发布全国统一的“多证合一”改革涉企证照事项目录,做好国家层面统一整合事项与地方个性化整合项目的融合与衔接。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对于“证照分离”改革后,属于信息采集、记载公示和管理备查类的各类证照,要按照“多证合一”的原则和标准整合到营业执照上。

2.大力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明年要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提高企业登记无纸化智能化水平,做到申请、受理、审核、发照、公示的全流程网上办理,实现区域、业务、企业类型的全覆盖,更大程度利企利民。积极推进电子营业执照跨区域跨部门跨领域应用,建立市场主体身份认证服务体系,力争实现“互联网+”环境下的“一照走天下”。对标国际营商环境先进水平,建立完善开办企业时间统计通报制度,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

3.加快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制度,进一步扩大名称自主申报试点范围。优化企业名称查询系统,简化申请流程,健全工作机制,提高企业名称登记效率。加快修订《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更多赋予企业名称自主选择权。完善企业名称禁限用规则,纠正不适宜企业名称,引导企业名称遵守公序良俗和诚信原则。

4.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完善市场主体简易注销登记制度,强化部门间沟通衔接、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完善企业撤销登记程序,对于提供虚假住所等失联企业、冒用他人身份证虚假注册等违法失信企业,探索建立强制出清制度。推动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工作在全国纵深开展。

5.着力构建全国统一的企业登记管理体系。加强企业登记注册的统一管理,规范营业执照版式和记载事项,确保法定登记单位签发营业执照。编制全国统一的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目录,明确新兴行业经营范围规范。全面落实实名登记制度,实施企业登记注册身份管理。修订全国统一的工商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和文书规范,推进全国统一的企业登记注册信息系统建设。

6.多措并举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落实好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各项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作用,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功能,提高数据质量,加强分析应用,将名录打造成为国家扶持小微企业的主要数据平台和服务平台。编制小微企业发展指数,为政府决策提供支持。针对“小个专”特点,多形式推进非公经济组织党组织的建立并指导其开展活动,扩大非公领域党组织覆盖面,推动建立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数据库。深化“三亮”活动,在非公经济组织广大党员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竞争公平有序、企业优胜劣汰创造良好市场环境

把市场监管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充分发挥企业信用监管的作用,优化监管,强化执法,加强社会共治,推动市场秩序既规范有序又充满活力。

1.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各项制度机制,着力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工商系统“双随机”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结果公示率达到100%。加强部门联动,推进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全覆盖。着力做好双随机抽查检查结果公示和信息共享工作,推动抽查检查结果跨部门互认和应用。积极探索网上监测监管,加强涉企信息监测分析,合理确定双随机抽查事项和频次,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有效性和精准性。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操作应用平台,提高监管效能。

2.做好年报和相关信息公示工作。完善年报通报督查工作机制,在巩固年报率基础上更加注重年报质量,做好年报分析和监测。加大对未年报企业的抽查检查力度,支持各地探索对未年报企业的惩戒措施。加强对企业即时信息公示的监督,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继续做好工商系统行政处罚信息的公示工作,确保案件信息依法全面公示。

3.优化公示系统的应用和管理。发挥公示系统“一网归集、三方使用”的作用,为推动企业自律、联合惩戒、社会共治提供平台。依托公示系统,对企业信用信息和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线上线下动态监测和核查。加大宣传力度,推动政府、企业、社会公众等对公示系统的广泛应用。

4.加强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和失信联合惩戒。完善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工作机制,全方位、多渠道归集涉企信息,提高涉企信息归集的政府部门总体覆盖率,推动涉企信息部门间共享共用。强化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管理和应用,研究“黑名单”信用修复机制。完善协同监管平台功能,推动联合惩戒备忘录各项措施落地。加强与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媒体、互联网平台等协作,依法有序开放涉企信息,进一步推进多元共治,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5.加强竞争执法工作。深化反垄断执法,以公用企业等为重点,加大民生领域执法力度,加强对新兴业态的竞争关注。加大竞争政策实施力度,大力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工作。认真落实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以混淆仿冒侵权、商业贿赂、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等为重点,深入开展执法工作。加强经济检查工作,依法打击和惩治经济违法行为。完善直销监管措施,切实规范直销企业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传销行为,适时开展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全面落实“线上监测、线下实证、多措处置、稳妥善后”的“四步工作法”,广泛开展无传销社区和无传销网络平台创建工作,不断完善部门间信息共享、协作查处工作机制。

6.优化网络市场等重点市场监管。发挥好网监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强化监管协同,突出信用约束,深入开展2018网监专项行动。适应消费升级趋势,强化网络服务交易监管。深入推进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突出整合、融合、共建、共治,推进网络市场整体环境优化。探索建立重点平台企业联系指导制度。实施全网警示、惩戒,加快建立健全网络市场信用监管体系。加强商品交易市场、农资市场、成品油市场等重要领域市场监管,加强合同行政监管。

7.深入推进广告战略实施。强化广告导向监管,快速处置涉及政治敏感及导向问题的广告。部署开展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严肃查处网络虚假违法广告。加大整治医疗、药品、保健食品、金融投资等事关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虚假违法广告。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测效能,开展对1000家省级以上主要媒体、1000家主要网站的日常监测。充分发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强化协同监管。组织开展《广告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做好行业发展数据统计分析,完善广告产业园区建设制度,推动广告产业健康发展。

(三)加强消费维权,更好服务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消费者至上的理念,加大消费维权工作力度,推进消费环境综合治理,更好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

1.强化消费维权监管执法力度。围绕消费领域突出问题,建立联合打假工作机制,开展跨领域、跨区域联合打假。加大流通领域重点商品质量抽检力度,加强案件督查协办和执法联动,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完善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公示制度,扩大公示社会影响力。开展“红盾质量维权行动”,强化重点商品和服务领域,特别是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的规范监管,严厉打击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完善全国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系统和全国消费侵权案件数据库。

2.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和消费者满意度调查。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推动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部委全联动、省级全覆盖”。在全国大中城市开展消费者满意度调查,形成消费者满意度指数发布机制。开展多种形式的消费教育引导,普及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和消费知识。

3.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加强12315中心建设,拓展12315电话平台的功能。加快推进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二期建设,力争3月15日上线运行。推进互联网平台与电话热线数据整合,强化数据分析和定期发布,定期公布各地12315投诉量。发挥电子商务投诉维权中心和网络商品质量监测中心的作用,提高跨境和网络消费纠纷处理满意率。鼓励通过诉调对接、人民调解等方式解决消费纠纷。加强基层消费维权网络建设,扩大12315“五进”和“一会两站”覆盖面,进一步畅通农村地区消费维权渠道。完善创新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4.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检查督促经营者履行商品质量义务和保护消费者权益责任,发挥行业自律和骨干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全面推行经营者首问制度,鼓励引导电商平台、大型商场、超市等建立赔偿先付制度,并以有效方式向社会公开。监督经营者全面落实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推进线下无理由退货工作。强化消费提示警示和行政约谈,开展消费投诉公示。大力推进“诉转案”工作,督促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

5.支持消费者组织进一步发挥作用。围绕社会热点和消费新趋势,加大参与立法立标、企业约谈和公益诉讼力度。结合消费热点开展比较试验,服务消费提质升级。发挥志愿者作用,加强对农村集贸市场商品质量的监督调查。宣传依法、科学消费维权理念,提高消费宣传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营造良好消费氛围。推动全国消协组织建设,提高消费维权能力。

(四)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助推我国经济发展质量变革

顺应我国经济由高速度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的要求,依靠技术、依靠改革、依靠系统,深入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加大商标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推动品牌经济发展,促进我国供给质量提升。

1.继续深化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提升商标审查评审科学化、无纸化、智能化水平,研发图形智能化检索技术,研究建立智能审查辅助系统、商标评审网上申请系统和新一代商标注册与管理自动化系统等。放宽申请受理点审批,推进受理点与质权登记点一体化建设。加强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建设,提高商标审查能力。2018年底前商标注册审查周期缩短至6个月,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发放时间缩短至1个月,商标检索盲期缩短至2个月,商标转让审查周期缩短至4个月,商标变更、续展审查周期缩短至2个月,商标驳回复审案件平均审理时间压缩至7个月。持续推进商标数据开放共享,年底前向社会开放全部商标数据。

2.强化商标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商标审查、异议、评审与司法审判等关键环节的协调配合,推动关口前移,有效遏制商标恶意抢注。以驰名商标、地理标志、涉外商标、老字号注册商标为重点,从严从重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推动商标监管执法跨部门、跨区域协作,加强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建设商标代理机构信用监管系统,严厉打击商标代理机构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着力规范商标代理行业秩序。

3.提高商标品牌建设与服务能力。加大商标品牌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力度,推进行业品牌和区域品牌建设,引导商标密集型产业发展。完善商标品牌价值评价机制,提升中国商标品牌影响力。推广地理标志精准扶贫经验,推进商标品牌富农工作。推动各地从法律制度上取消著名、知名商标制度。

4.推动中国商标品牌国际化。引导企业加快商标品牌海外布局,建立商标海外维权合作和援助机制,建立完善商标国际注册和海外维权数据库,提升企业海外维权能力。推广马德里商标注册体系,提高商标国际注册量。

(五)完善市场监管体制机制,提升监管执法效能

按照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加强规划引导,强化信息支撑,完善监管体制和法治建设,推动市场监管改革创新。

1.全面落实规划部署。按照国务院《“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要求,把规划目标任务纳入年度工作予以落实。发挥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研究制定2018年规划实施工作要点,推动跨部门跨领域重大任务的落实。加强规划的跟踪督导,做好年度报告和中期评估工作。各地要做好相关工作的贯彻落实。

2.推进基层综合执法改革。按照完善市场监管体制的要求,支持市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加强对规范综合执法、科学划分事权、加强基层建设的配套政策研究,推动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市场监管体制。加大政务信息和宣传工作力度,统筹发挥“两报两刊”、总局网站以及新媒体作用,发挥典型引领示范作用,推动各项改革举措及时有效落实到基层。

3.完善市场监管法律制度体系。推动《电子商务法》《商标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个体工商户条例》《禁止传销条例》《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立法修法进程。积极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法》配套规章制定修订工作。强化执法监督,持续推进法治建设评价,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有序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公示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建设,确保行政权力正确运行。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

4.抓好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推进信息化系统的整合、优化、完善和应用,全面巩固商事制度改革信息化成果。基本建成国家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一期)工程。加强大数据监管,实现“互联网+”背景下的监管创新,增强市场监管智慧化水平。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推进动产抵押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建设并开展试点工作,以信息共享促进管理优化,以信息开放促进服务提升。完善工商和市场监管统计制度,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运用大数据加强市场环境形势分析。

5.推进国际交流合作。树立国际化市场监管理念,用国际视野审视市场监管规则和市场监管效应,提升市场监管国际化水平。以“一带一路”落实年为重点,加强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等国际组织合作,积极参与市场监管国际规则制订,全方位推进企业注册、竞争执法、消费维权、商标品牌保护等领域国际交流合作。开展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知识产权人才培训。举办“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商标合作论坛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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