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4月5日讯】(济南时报)不换卡,不换号,交10元,全国电话随便打;充话费能赚钱,发展下线更能赚大钱。2015年,济南市场上出现中国国通通讯网络电话经营活动,记者曾对位于北园大街与历黄路交界处的一家公司暗访过。在平阴县开展国通通讯业务的任某被市场监管局认定为传销活动后,罚款150万元。任某不服处罚,起诉到平阴县人民法院败诉,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近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发 代理国通通讯,涉嫌传销被罚150万 2015年1月,记者曾对位于北园大街与历黄路交界处的一家代理中国国通通讯有限公司的公司暗访,工作人员介绍,交200元拉一人能提60元、交1000元拉一人能提300元、交5000元拉一人能提1500元。“业绩好的话,一天啥也不用干,就能挣6000元”。 2015年3月,任某获取中国国通通讯有限公司的授权,负责受理平阴县的国通通讯公司多媒体电商方案、语音话务业务,经营模式为:用户分别交纳200元、1000 元、5000 元、10000元,成为相对应的文字版、语音版、视频版、商城版客户。其中语音版、视频版、商城版的客户可获得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该经营模式的计酬模式非常吸引人:语音版和视频版客户端客户从其直接发展的人员交费中提取30%作为报酬;商城版客户端从其直接发展的人员交费中提取30%作为报酬,并仍可从其直接发展人员所发展的人员交纳费用中提取5%作为报酬。 2015年6月15日,平阴市场监管局的执法人员在对平阴县振兴街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任某以“国通通讯”名义开展经营活动,吸引人员加入,认为任某的行为涉嫌组织策划传销活动,立案进行查处。截至任某被查处时,共发展会员125名。 平阴市场监管局于2016年3月7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任某以国通通讯代理的名义在平阴县域内开展经营的行为,符合《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构成组织策划传销活动的违法行为,对任某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5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